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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6-01-08 10:58:00 作者: 浏览量:

第一章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对口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概况

 名称: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和谐路1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监督电话:037122296622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十二 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十三 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计划目录,同时通过学官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具体如下:

(一)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体检要求:对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外语要求: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四)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 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规定。具体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科专业学费13000/生·年;住宿费六人间1500/生·年;教材费1000/·年(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照实际使用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 构建完善的奖助体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进取:

国家奖学金:大二至大三阶段,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大二至大三阶段,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大一至大三阶段,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档发放,平均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学业奖学金:

大二至大三阶段,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三个档次发放: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五)滋蕙计划:中西部(含河南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六)国家助学贷款:大一至大三阶段,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在学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每学年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贷款。

(七)服兵役高等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十 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九章  

十八 新生持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九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22293777

学校官网:http://www.kfzhjk.edu.cn

电子邮箱:kaifengkzy_zsjyc@163.com

编:475000

第二十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6年对口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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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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